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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女有價 假結婚80後搶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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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4-30 09:53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單雙非問題衍生假結婚受關注,揭示港男港女有價有市。招「婚」廣告明目張膽日日見報,南亞人假結婚背後更疑有蛇頭操控。

本報放蛇發現,80後港女最值錢,「嫁」個南亞人可收8萬元,「嫁」予內地偏遠地區人士,更可賺9萬元,反觀港男「娶」內地妻,只值5萬元。

男記者致電中介 被指不值錢

翻開本港報章不難找到「婚」字廣告,但用辭隱晦難明,僅留下聯絡電話。本報男記者昨致電表示有意「應徵」,假結婚中介人蓮姐聽到是男聲,即指港男不值錢。

「現時很多南亞裔男子希望娶港女,來取得居港權,因年輕女士結婚不易引起懷疑,故最為吃香,酬金可達8萬元!」

不過,港女並非肯「下嫁」南亞人便能即時「錢到手」,二人需維持婚姻關係7年,其間不能破產或有不良行為,亦須接受入境處的資產審查,直至「丈夫」取得永久居民身份,才算完成任務。

蓮姐說,若不想拖太久,可考慮與內地人「結婚」,港男港女均可,酬金約5萬元。

「嫁」內地偏遠人士 可賺9萬

本報女記者其後再致電蓮姐,表明想與南亞人「結婚」,她卻極力游說記者勿做南亞「新娘」,因「嫁」南亞人很麻煩,要等足7年才能收「尾數」,且要求高手續繁複,要有每月一萬元的入息證明,入息愈高愈快批核,又須做財政評估,如有欠債、領取綜援一概不能申請,而且假夫妻要同居一室。

另一名中介人李太指,港女與居於深圳的內地人「結婚」可賺8萬元,如「丈夫」居於較遠的福建、海南島,更可多賺一萬元。

李太着記者可絕對放心,有律師代辦「結婚」儀式,不用「假妻子」粗心,對方會先付4萬元,其後3次往內地辦證,每次付5,000元,成功申請「丈夫」來港定居便可收尾數。

港人涉假結婚而被定罪的個案,由09年116人,增至去年179人,升幅達5成4;過去4年本港已簽發的受養人簽證,合共多達76,072宗(見另文——「檢控港人增5成 海外難查證」)。

協助本港少數族裔的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表示,知悉有涉及尼泊爾人的假結婚活動,情況相當普遍,且牽涉蛇頭集團,主要由集團安排該國女生,與擁有居港權的尼泊爾男子假結婚。

倘定罪 最高罰15萬囚14年

她說,參與假結婚的男子主要是吸毒者,集團覷準他們需要金錢,就以數千元利誘男方,集團則收取女方逾10萬元費用,但不保證成功(見另文——「夫妻」假戲真做 情侶有錢齊搵)。

任何人以虛假婚姻或安排他人締結虛假婚姻,可干犯重婚、發假誓、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欺詐等罪行,一經定罪,串謀欺詐最高可入獄14年,作虛假陣述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。

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認為,隨着雙非截龍,只有單非可來港產子,內地女子與港男假結婚的個案會增加,入境處必須提高警覺加以識別,若假結婚個案明顯增加,當局有需要考慮加強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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